昆明一女子豪掷1400多万一口气买了14套公寓房,然而,房款刚交上,糟心的事就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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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一年前以均价1.1万元购入某小区公寓房,在今年最新开盘时每平降价达200-3000元。这一降,14套公寓预估损失高达300多万元,女子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掉其中的8套公寓。开发商要求女子承担违约责任才可退房,女子表示不能接受违约赔偿,双方协商陷入僵局。
昆明“房姐”有钱任性,但在我看来,女子想不承担任何责任就退房根本就是在耍流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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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生财有道,能豪掷巨款买入大量房子,但,很明显,这房子不会是买给自己住的。算上七大姑八大姨也用不了那么多的房子,唯一的可能就是女子看好房价上涨,囤房准备炒房转手大赚一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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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没料到的是,房子居然不涨反跌。不赚就算了,还要倒贴,女子不乐意是正常的。但,想要毫发无伤的抽身而出,就有点难了。
作为买卖双方,合同签订即生效,女子要退房就要承担违约责任,这是基本的契约精神。如果降价要退房,那升值了,开发商是不是可以要求购房人补差价呢?总不能升值了算赚的,亏本了就不认,既然享受权利那就要承担义务,想要投机就必须承担风险。
你怎么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