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昆明城中村失火致1人死亡消防紧急提示呼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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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0/12/4 19:27:37
  • 来自:云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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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3日7时52分,云南省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:官渡区环湖东路回龙村一民房发生火灾。接警后,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调集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救援处置,并启动全勤指挥程序。8时24分,现场明火被扑灭。据了解,起火现场为2层砖混结构城中村自建房,主要燃烧物质为棉絮。该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。目前,起火原因、直接财产损失等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之中。
随着天气转冷,全市各地取暖行为剧增,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幅增加,加之临近年关,各类商业活动日益增多,赶工生产趋势日渐凸显,村镇居民宴请聚餐行为日益密集,潜在火灾因素大量增加,火灾风险等级日益升高。同时,由于个别群众生活用火不慎、不按规定敷设(改造)电气线路、违规吸烟、擅自在生活场所内设置生产经营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,导致“小火成灾”“小火亡人”现象呈现抬头趋势。
为进一步提高冬春季节火灾风险抵御能力,提升公众消防安全自理自治能力水平,全面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,昆明消防呼吁广大市民切实做到以下六点:
一是安全用火。使用燃气器具前,要及时检查维修燃气管线、燃气用具,做饭时人员要在旁监护,确保使用完毕后及时关火关气,无燃气泄漏。农村地区使用柴火做饭时,要有人在旁监护,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熄灭火种并检查确认;在露天场所聚餐宴请时,炉灶搭设应远离堆垛、民房、仓库和化肥、柴油、农药等危化品。
二是安全取暖。使用电热器具取暖时,应选用合格产品,远离窗帘、床、沙发、垃圾桶、纸箱、塑料物品等易燃可燃物,严禁将衣物、被套、抹布等物品覆盖在取暖器具表面烘干,不乱接电源,不超负荷用电,不擅自改动电气线路,及时检查、更换、维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,使用完毕或人员离开时请及时关闭电源。使用火塘、火盆等明火取暖时,应注意用火安全,取暖火源应就近设置灭火用水,远离家具、窗帘、堆垛、木柴等易燃可燃物,严禁烘烤衣物、床上用品、抹布等易燃可燃物,使用完毕或人员离开时应及时熄灭火源并检查确认,严防火星飞溅引发火灾。
三是规范生产经营活动。在生产作业期间,严禁将生产作业区域设置在生活场所内,严禁超负荷运行,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从严管控火源气源,严禁违规进行焊接作业,及时检查、更换、配置灭火器材,加强防火巡查,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。在举办经营性活动期间,经营场所应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,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,强化人员疏导管控,强化用电安全,严格管控火源、气源,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,严禁超负荷用电,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实地演练力度。
四是杜绝违规吸烟行为。不要卧床吸烟,不要醉酒后在沙发、床上吸烟,严禁在危化品经营储存场所、生产车间、仓库、人员密集场所、杂物堆放区域、草料堆垛等地吸烟,不随意丢弃烟头,吸完后应确保烟头熄灭并丢弃在指定器具内。
五是保持安全通道畅通。不在疏散楼梯、楼道、阳台乱堆杂物,不在消防车通道随意停车、堆放杂物、设置路障门栏,时刻保持消防车通道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。
六是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。严禁在楼梯间、过道、单元门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,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进行充电,严禁擅自改动车辆蓄电设备。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有专人看管的集中停放点并充电。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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