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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车辆套牌了如何处理

信息来源于: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:2012/9/8
一、报警地点及电话: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(昆明市经开区经开路12号车管所院内教学楼1楼),全天候值班电话:0871—3163221。
二、业务咨询电话:0871—7120346。
三、办理程序
群众发现车辆被套牌或驾驶证被冒用→报警∕举报→交警部门受理并对报警∕举报情况进行核查→情况属实,开展布控查缉(如经核查无法确认车辆被套牌或驾驶证被冒用的,向报警人∕举报人说明情况)→将处理结果反馈报警人∕举报人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报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1.车辆涉嫌被套牌的,报警人必须是车辆所有人本人;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,报警人必须是车辆所属单位授权人。驾驶证涉嫌被他人冒用的,报警人必须是驾驶证本人。
2.车辆涉嫌被套牌的,报警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:⑴被套牌车辆的真实资料,包括号牌种类、号牌号码、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单位车辆须持单位授权证明)、联系方式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。车主电话、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,应先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,再提供更新后的联系方式。⑵书面报警材料,需载明涉嫌被套牌的基本事实(如:涉嫌套牌车辆的违法时间、违法地点、违法行为等)、理由和相关证明(如:与合法车辆比对的个性特征区别、其它能够证明自己车辆在违法时间未到过违法地点等证据情况)。
3.驾驶证在省外涉嫌被他人冒用的,报警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⑴驾驶人的真实资料,包括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联系方式等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,车主应先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,再提供更新后的联系方式。⑵书面报警材料,需载明涉嫌被冒用的基本事实(如:被冒用的违法处理时间、地点等)、理由和相关证明(如:能够证明自己在违法处理时间未到过违法处理地点等证据情况)。
(二)报警人∕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
1.报警人∕举报人必须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事实,伪造证据。
2.报警人∕举报人可凭报案回执,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查询处理情况。
电话:13648891458 邮箱:pengxianhuang#163.com
地址: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 邮编:11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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